人往往過了大半生,來到後中年才若有所悟:每一樁婚姻,每一段愛情,乃至每一個人生,到頭來其實都是一場充滿煎熬和磨礪的能力測驗,一段自我錘煉和自我完善的長途跋涉。
最近讀了一篇"民國時期幾位最委屈的元配太太“的網路流傳文章(附錄於回應中),有些感想,不妨說說。 過去的傳統婚姻,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並不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,尤其允許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不對元配盡愛情的義務,而大部分的元配是從小被教導以三從四德式的身心順服,那也不是愛情。可能正因爲如此,反讓雙方都認知,反正愛情既非婚姻之必要條件,亦非婚姻之使命,那麽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。元配們堅此百忍,認下命來,把委屈化為“委曲”,久久也就“求全”了婚姻,有時竟也奇跡似地孕育出別樣的愛情。
進入現代,文明婚姻鼓吹自由戀愛,有愛才結婚,可一結了婚愛情就像服役——婚役。婚姻中要求倫理道德之神聖不可侵犯,這看似保障了愛情,但也容易使婚姻變成愛情的枷鎖,或使愛情淪入諸如“穿衣吃飯、拈鬚翹膝”那類刻板僵化的依存關係,和繁瑣無味的生活勞務的攪拌中。
所以就算婚前愛得轟轟烈烈,愛情在婚後的前途依舊未卜,甚至堪慮。因爲婚姻生活裏的諸多瑣碎所堆積的委屈,看似無涉愛情,一旦爆發,卻足以葬送愛情。當愛情受了委屈,誰還願相忍爲家?因此講究兩性平權的現代婚姻園地裏,如今少見那種一生無愛、委屈到底的元配夫人,倒是敢愛敢恨的大老婆或當斷則斷的前妻產量有些過剩。
弔詭的是,現代女子多半冰雪聰明,她們號稱“不昏而婚”,卻總還是前仆後繼,在自以爲是的愛情自覺中步上紅毯。愛情一旦服了婚役,透過朝朝暮暮的共同生活,它可能淨化、升華,也可能磨損、墮落。但我以爲,那已不再是當初的愛情了,它參入了人性對愛的要求和實踐,這使本來單純不知天高地厚的愛情,隨著時間轉爲一門與本我性靈深化有關的課題。
那是不是自己當初誤會了愛情?還是錯把對方“攏是爲著愛”的求婚當作掛保證的愛情誓言?還真不好說!有道是相愛容易相處難,誰年輕的時候不曾興過幾回求婚、求愛的婚戀衝動?不曾演過幾場囚婚、囚愛的乖謬遊戲?又有幾人不是在婚後一連串的爭吵與妥協中,小悟幾分“甚愛必大費”的道理?甚或頓悟地,讓愛情披上袈裟,在婚姻中出了家?
也有不少人覺得愛情既禁不起捆綁,又受不得委屈,因此就該忠於自己的感覺,不計代價追求絕對純粹的愛情自由。可看多了人間是非愛憎、恩怨情仇,也許會讓更多人對追求真愛卻步,或以爲捆綁的愛情才有安全感,委屈的愛情正代表自己無悔的付出。
怪只怪愛情這碼事兒忒玄乎,它在己固然存乎一心,在人心卻是不能由我;看花如霧處,說似一物即不中,乾坤朗朗時,又無一個共同的標準可定義;單憑一己一時之好惡,想套一個公式去追尋,往往驅馳越甚,陷溺越深,於人於己傷害固大矣。
古往今來,多少人小心翼翼維護愛情而不得,或從此懼怕愛情、逃避愛情,或從而堪破愛憎、升華愛情,其中委屈何止萬端?亦無非都是一種委曲求全,一種選擇,一種修行。
而那些民國時期被大家公認爲最委屈的元配夫人們,或許正因爲對愛情的及早看破,在修行道上,反容易將冤親債主當作善知識或法侶,端端把一尊心地菩薩好生供養起來,她們才當配是最早修成正果的善女人吧!
2009/10/02 03:25:38